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外服务流程汇编
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集中采购服务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政府采购业务办理行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依法依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流程。
本流程是指中心为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提供服务的业务办理程序。
一、项目受理登记
中心受理财政部门批转来的集中采购项目,并做好分类登记。
二、签订委托协议书
中心接到采购任务,联系采购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
三、文件编制
中心联系采购单位研究落实相关采购参数及要求,并结合相关采购政策,共同编制采购文件。
四、确定开标时间及标室
文件编制完成后,中心根据交易安排情况拟定开标时间及标室。
五、公告发布
中心编制完采购文件拟定采购公告后,经采购单位确认同意后发布。
六、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先办理CA密钥,申请信息库入库后,下载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更改、补充和澄清
中心根据采购人申请,编制更改、补充、澄清公告经采购人确认后发布。
八、质疑答复
投标人书面向中心提出,由中心牵头组织答复。
九、项目交易
(一)开标。中心组织开标,采购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专家抽取。在采购单位或行业监管工作人员监督下,由中心工作人员操作随机抽取评审专家。采购人或行业监管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三)专家签到。中心工作人员在专家签到处核验专家身份,并引导专家自行存放随身物品、进入专家等候室等候(或由门禁管理系统独立完成);如实记录专家缺席、迟到情况。需补抽专家的,代理机构向中心提出申请,通知采购人或行业监管工作人员到专家抽取室进行补抽,并填写补抽登记表。
(四)评标。评审委员会独立评审,中心工作人员做好现场引导及组织工作。
(五)结果公告。中心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并上传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与甲方在中心网站下载中标通知书。
(六)专家评审费发放
项目评审顺利结束,中心按要求办理发放手续。
十、投标保证金返还(500万以下免收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心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把合同上传网站公示,中心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十一、合同签署公示
采购单位与中标人结合采购文件签订合同,并通过中心交易平台上传合同扫描件进行公示。
十二、项目资料归档
项目交易结束后,中心整理整个项目交易资料归档。
政府集中采购服务流程图
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部门采购服务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政府采购业务办理行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依法依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流程。
本流程是指中心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或部门集中采购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办理程序。
一、项目进场受理登记
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办理信息库入库手续后上传项目批准文件、委托代理协议书。
二、签订进场交易协议书
中心对相关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备案后,与代理机构签订进场交易协议书。
三、确定交易时间及场所
中心根据交易项目安排情况拟定交易时间和标室。
四、发布交易信息
代理机构按中心拟定的交易时间及标室起草相关交易文件及公告,经相关部门审定后,通过中心交易平台发布。
五、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先办理CA密钥,申请信息库入库后,下载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更改、补充和澄清
代理机构编制更改、补充、澄清公告,通过中心交易平台发布。
七、质疑询问
投标人书面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书面答复投标人。
八、开标
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0分钟前到达开标现场,负责组织参加开标人员的签到及投标文件的签收和准备工作,主持开标会议,做好开标过程中的相关服务工作。
九、抽取专家
(一)抽取时间
专家抽取时间为开标当日9点后。
(二)抽取监督
评审专家的抽取必须在行业监管工作人员或采购人的监督下进行,人员为2人,由代理机构提前通知行业监管工作人员或采购人。
(三)专家抽取
中心工作人员核验比对系统内信息无误后,操作电脑随机抽取;采购人或行业监管工作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十、专家验证及签到
中心工作人员在专家签到处核验专家身份,并引导专家自行存放随身物品、进入专家等候室等候(或由门禁管理系统独立完成);并如实记录专家缺席、迟到情况。需补抽专家的,代理机构向中心提出申请,通知采购人或行业监管工作人员到专家抽取室进行补抽,并填写补抽专家登记表。
十一、评审
评审由代理机构组织专家独立完成。
十二、公告中标结果
代理机构在中标结果确认2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心交易平台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十三、发放中标通知书
代理机构制作并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十四、投标保证金返还(500万以下免收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线上向中心提交未中标(成交)单位保证金退付申请,中心接到代理机构的退付指令后予以退付;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线上向中心提交中标(成交)单位保证金退付指令,中心接到代理机构的退付指令后予以退付。
十五、合同签署公示
采购单位及中标人结合采购文件签订合同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心交易平台上传合同扫描件公示。
十六、项目资料归档
项目交易结束,代理机构整理项目交易资料,归档备份后送中心存档。
部门采购服务流程图
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工程业务办理行为,确保交易活动依法依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流程。
本流程是指中心为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建设项目提供服务的业务办理程序。(住建、交通、水利项目参照本流程)
一、项目进场受理登记
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申请登记,办理信息库入库手续并上传相关材料。进场要件包括:发改委批复的立项文件;代理机构上传的报建表;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定的代理协议书。(实际进场要件以行业监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确定开评标场所及时间
中心根据代理机构申请,根据交易项目安排情况拟定交易时间和标室。
三、发布交易信息
代理机构起草交易文件和公告,按中心拟定的交易时间和标室,通过中心提供的交易平台发布交易公告。
四、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先办理CA密钥,下载招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上传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更改、补充和澄清
代理机构编制更改、补充、澄清公告由行业监管部门审核备案后,通过中心交易平台发布。
六、质疑询问
投标人书面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书面回复投标人。
七、开标
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0分钟前到开标现场,负责参加开标人员的签到及投标文件的签收和准备工作,主持开标会议,作好开标过程中的相关服务工作。
八、抽取专家
(一)抽取时间。专家抽取时间为开标当天9点后。
(二)抽取监督。评审专家的抽取必须在行业监管工作人员和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由代理机构提前通知行业监管工作人员和招标人。
(三)专家抽取。中心工作人员核验比对系统内信息无误后,操作电脑随机抽取;招标人及行业监管工作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九、专家验证及签到
中心工作人员在专家签到处核验专家身份,并引导专家自行存放随身物品,进入专家等候室等候;如实记录专家缺席、迟到情况。需补抽专家的,代理机构向中心提出申请,通知招标人及行业监管工作人员到专家抽取室进行补抽,并填写补抽专家登记表。
十、评审
评审由代理机构组织专家在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下独立完成。
十一、公示中标结果
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通过中心交易平台发布中标结果公示。
十二、签发中标通知书
代理机构制作并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十三、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线上向中心提交未中标(成交)单位保证金退付申请,中心接到代理机构的退付指令后予以退付;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线上向中心提交中标(成交)单位保证金退付指令,中心接到代理机构的退付指令后予以退付。
十四、项目资料归档
项目交易结束,代理机构整理整个在中心交易的项目资料,归档备份后送中心存档。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流程图
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产权挂牌转让交易服务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国有产权挂牌转让业务办理行为,确保交易活动依法依规开展,根据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流程。
本流程是指中心为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国有产权挂牌转让交易项目提供服务的业务办理程序。
一、项目进场受理登记
根据转让单位或代理机构提供的国有产权监管部门批复文件,中心进行受理登记。进场要件包括:代理机构上传项目批复文件、委托代理协议书;行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进场交易函》;行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或政府出具的关于准予国有产权出让的批复;评估报告,委托代理协议。(实际进场要件以行业监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签订《进场交易协议书》
代理机构上传进场要件后,与中心签订《进场交易协议书》。
三、确定交易时间
中心根据交易项目安排情况拟定交易时间。
四、发布交易公告
转让单位或代理机构根据交易中心拟定的交易时间,通过中心交易平台发布交易公告信息。
按规定需要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由转让部门或拍卖公司发布。
五、提交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按要求提供资料,办理入库手续及CA密钥,登录系统,下载转让文件、填写竞买申请书,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参与竞价。
六、组织挂牌
中心交易系统在挂牌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并发放《挂牌转让成交通知书》。
七、资格审查
竞价结束后,转让单位及代理机构对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八、发放《成交确认书》
交易结束后,转让单位根据竞价结果,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得人,签发《成交确认书》。
九、交易结果公示
转让单位或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公示交易结果。
十、未竞得人保证金退还
《成交确认书》发出后,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未竞得人交易保证金退付手续。
十一、竞得人竞买保证金转存或退还
公示结束后,中心根据转让单位要求,办理竞得人竞买保证金转存或退还手续。
十二、投诉质疑
由转让单位或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国有产权挂牌转让交易服务流程图
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产权拍卖转让交易服务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国有产权拍卖转让业务办理行为,确保交易活动依法依规开展,根据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流程。
本流程是指中心为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国有产权拍卖转让交易项目提供服务的业务办理程序。
一、项目进场受理登记
根据转让单位或代理机构提供的国有产权监管部门批复文件,中心进行受理登记。进场要件包括:代理机构上传项目批复文件、委托代理协议书;行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进场交易函》;《进场交易登记表》;《进场交易协议书》。(实际进场要件以行业监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签订《进场交易协议书》
拍卖公司上传进场要件后,与中心签订《进场交易协议书》。
三、确定交易时间及场所
中心根据交易项目安排情况拟定交易时间及场所。
四、发布交易公告
转让单位或拍卖公司根据交易中心拟定的交易时间,通过交易中心平台发布交易公告信息。
按规定需要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由转让部门或拍卖公司发布。
五、提交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按要求提供资料,办理信息库入库手续及 CA密钥登录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下载拍卖文件,并在规定时限内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
六、资格审查
由转让单位或拍卖公司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
七、现场拍卖
由拍卖公司组织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交易结果公示
由转让单位或拍卖公司通过中心交易平台公示交易结果。需要在其他法定媒体公示的由转让单位或拍卖公司发布。
九、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
交易结束后,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付手续。
十、竞得人竞买保证金转存或退还
公示结束后,中心根据转让单位要求,办理竞得人竞买保证金转存或退还手续。
十一、投诉质疑
由拍卖公司会同转让单位负责答复。
国有产权拍卖转让交易服务流程图
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交易服务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业务办理行为,确保交易活动依法依规开展,根据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流程。
本流程是指中心为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交易项目提供服务的业务办理程序。
一、项目进场受理登记
自然资源局下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交易项目《进场交易通知书》,由中心受理登记。进场要件包括:自然资源局出具《进场交易通知书》;政府批复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实际进场要件以行业监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确定交易时间
中心根据交易项目安排情况拟定交易时间。
三、发布出让公告
自然资源局根据交易中心拟定的交易时间,通过交易中心平台发布交易公告信息。
按规定需要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由自然资源局发布。
四、提交竞买申请 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按要求提供资料,办理信息库入库手续及 CA密钥登录系统,提交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组织挂牌
中心交易系统在挂牌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并发放《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
六、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
竞得入选人持《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于交易结束后3日内到自然资源局申请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确定为竞得人。
七、发放《成交确认书》
交易结束后,自然资源局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结合竞价情况, 签发《成交确认书》。
八、保证金退还
《成交确认书》发出后,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付手续。
九、出让结果公示
自然资源局通过中心交易系统公示成交结果。
十、竞得人竞买保证金转存
按自然资源局指令,中心将竞得人竞买保证金转入财政专户。
十一、签订合同
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与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
十二、投诉质疑
由自然资源局会同中心负责答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交易服务流程图
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场拍卖出让交易服务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场拍卖出让业务办理行为,确保交易活动依法依规开展,根据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流程。
本流程是指中心为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交易项目提供服务的业务办理程序。
一、项目进场受理登记
自然资源局下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场拍卖出让交易项目《进场交易通知书》,由中心受理登记。进场要件包括:自然资源局出具《进场交易通知书》;政府批复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廉政承诺书。(实际进场要件以行业监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签订《进场交易协议书》
拍卖公司上传进场要件后,与中心签订《进场交易协议书》。
三、确定交易时间及场所
中心根据交易项目安排情况拟定交易时间及场所。
四、发布拍卖出让公告
自然资源局或拍卖公司根据中心拟定的交易时间及场所,通过中心交易平台发布拍卖公告;按规定需要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由自然资源局或拍卖公司发布。
五、提交竞买申请 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按要求,提供资料办理信息库入库手续及CA密钥登录系统,提交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下载拍卖文件。
六、资格审查
由自然资源局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
七、现场拍卖
由自然资源局或拍卖公司组织现场拍卖,交易结束后,确定竞得入选人。
八、竞买保证金退还
交易结束后,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付手续。
九、交易结果公示
由自然资源局或拍卖公司通过中心交易平台公示交易结果。需要在其他法定媒体公示的由自然资源局或拍卖公司发布。
十、竞得人竞买保证金转存
按自然资源局指令,中心将竞得人竞买保证金转入财政专户。
十一、投诉质疑
由拍卖公司会同自然资源局负责答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场拍卖出让交易服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