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代理机构须知
为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在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行为,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规范、有序、高效进行,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醒告知进入我中心组织开评标的社会代理机构做到“两准时”、“两宣布”、“三维护”、“有程序”,即“准时组织开标、准时组织评标”;“宣布开标纪律、宣布评标纪律”;“维护开标秩序、维护专家抽取秩序、维护评标秩序”;“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开评标”。
请社会代理机构认真阅读《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规范(试行)》、《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场行为规范评价暂行办法》(以上制度请到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或固定飘窗下载),并严格执行,中心相关业务科室将对制度执行情况予以记录,并进行评价严格管理。
望周知。
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