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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通知
各招标人、代理公司、投标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简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方便企业参与投标。自2019年9月16日起,“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程建设项(水利工程)、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所有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要求,插入KEY(CA证书)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答疑、澄清或修改在“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中获取。
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