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8〕20号)文件,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和廉洁高效”原则和“互联网+资源交易”理念,积极运用信息网络技术,以确保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各类信息。特制定交易信息公开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有效推进,特成立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邹立国 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副组长:张 维 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
杨 辉 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
孙彦安 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
成 员:刘 波 综合科负责人
孙亚峰 信息技术科负责人
范志宏 项目服务科负责人
李国泽 政府采购科负责人
潘 雷 文件编制科负责人
张芳草 内控监督科负责人
孙静辉 交易服务科负责人
侯 磊 档案管理科负责人
张大磊 项目登记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信心技术科,由孙亚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任修权、陈纪元同志为办公室成员,牵头负责对需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及呈报,负责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公开工作内容及形式
(一)综合类信息公开
1、交易流程、范围、标准公开
在交易中心网站上开设办事指南栏目,栏目下设综合办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和下载专区等子栏目,具体包括办事流程、服务范围、表格模板和操作手册等内容,全方位、多角度的公开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流程规范。
2、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公开
在交易中心网站上开设政策法规栏目,栏目涵盖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矿产、产权交易等大类,及时、正确更新发布国家、省、市印发的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3、其他信息公开
在交易中心网站上开设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曝光台、咨询投诉、联系我们等栏目信息,增强信息公开力度,加大信息公开交互,提升信息公开公信力。
(二)交易活动信息公开
1、企业信息公开
在交易中心网站上开设吉林省企业信息库展示栏目,自动连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信用库,依法公开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主体信息。
2、招标公告、交易结果信息公开
在交易中心网站上及时、准确的发布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国有产权等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告、公示、及资格预审等相关信息,并落实公开和责任主体(详见附件《交易信息公开内容梳理表》)。
3、开标信息公开
在交易中心网站上开设开标本周交易信息,实时公开每天的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信息。同时运用LED大屏及触摸屏等显示设备,每日定时公开招投标信息,及时、准确将各类交易信息公示与众,并提供场地信息指引招投标各方主体参与交易活动。
4、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公开
在交易中心网站上开设“曝光台”栏目,凡参与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代理机构,违反中心相关规定的不良行为的,进行信息通报。
三、信息公开要求
(一)健全中心交易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把交易信息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管负责的交易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各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对交易信息公开工作负具体责任。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不断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二)提高信息公开认识,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有利于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提升中心公信力;有利于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有序、健康开展;有利于打造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阳光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我中心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应的信息发布规章制度,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要公开的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签。
(三)加强监督,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自觉接受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以进一步完善中心的交易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交易信息公开内容梳理表》
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松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