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退付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保证金退付服务
二、设定依据: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三、申请条件:已在交易中心完成的交易项目
四、办理时间:资料齐全即时即办
五、办理地点: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松原市政务服务之家三楼,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
六、承办机构: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咨询电话:0438-2107011 0438-2107024
八、办理流程:
集中采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项目评审科发起未中标人保证金退付指令,分管主任审核后至综合科,综合科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付手续;采购项目评审科根据采购人或中标人上传的采购合同扫描件,发起中标人保证金退付指令,分管主任审核后至综合科,综合科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付手续;如有按规定暂扣保证金等异常事项的,采购项目评审科提交异常指令,分管主任审核后转内控监督科确认,内控监督科审核后报主任处理。
部门采购:项目交易结束后,代理机构向交易服务科发出未中标人保证金退付指令,由交易服务科确认后,综合科办理退付手续;交易服务科根据采购人或中标人上传合同扫描件情况,向综合发出中标人保证金退付指令,综合科办理退付手续。如有按规定暂扣保证金等异常事项的, 代理机构向交易服务科提出异常指令,交易服务科确认后转内控监督科,内控监督科审核后报主任处理。
建设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后,代理机构向工程交易服务科发出保证金退付指令,经工程交易科确认后,综合科审核办理退付手续。如有按规定暂扣保证金等异常事项的, 代理机构向工程交易科发出异常指令,工程交易服务科确认后转内控监督科,内控监督科审核后报主任处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结束后,国土部门向土地产权交易科发起未竞得人保证金退付指令,土地及产权交易科确认后,综合科办理退付手续;公示结束后,国土部门向土地产权交易科发起竞得人竞买保证金转存指令,土地及产权交易科确认后,签发竞得人《竞买保证金转存通知书》,综合科办理竞得人竞买保证金转入财政专户手续;如有按规定暂扣保证金等异常事项的, 国土部门向土地及产权交易科发出异常指令,土地及产权交易科确认后转内控监督科,内控监督科审核后报主任处理。
国有产权挂牌、拍卖转让:交易结束后,转让单位或代理机构向土地产权交易科发出的未竞得人保证金退付指令,土地及产权交易科确认后,向综合科发出退付指令,综合科办理退付手续;公示结束后,转让单位或代理机构向土地产权交易科发起竞得人保证金转存或退付通知要求,土地及产权交易科确认后签发竞得人《保证金转存(或退付)通知书》,综合科办理竞得人竞买保证金转存或退付手续;如有按规定暂扣保证金等异常事项的, 转让单位或代理机构向土地及产权交易科发出异常指令,土地及产权交易科确认后转内控监督科,内控监督科审核后报主任处理。